******有限公司申报的江汉区电影制片厂项目二期E地块位于江汉区青年路与两条规划道路围合区域,该公司申请对原土地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具体为:将原规划设计条件中约定的“E地块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347048平方米以内”“E2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0平方米”,调整为“E地块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342010平方米以内”“E2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9962平方米”;公共通道由“控制两条8米宽东西向公共通道以及一条8米宽南北向公共通道”调整为“控制两条8米宽东西向公共通道以及两条8米宽南北向公共通道”。现将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8日
公示反映方式:有******建设局反映。
1.网上留言地址:gtghj.wuhan.gov.cn/gsly810792.html;
2.电子邮箱:******;
******建设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82号)(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30
******建设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