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2号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科(矿政科)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王旭 ******
附件:******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山农场2号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第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2日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