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为 ******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社区集体资金投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塘厦村兴商街由村委会至城管工作站路段,全长约350米,宽15米,进行道路及行人道升级改造,重新建设2.5米宽花江岩人行道,路面铺设沥青,安装路灯、停车位等设施。属市政综合工程,建安费约77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68398.9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68398.9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5646.3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为人民币:29664.21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高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股份经济联合社监事会。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人行道、路缘石、绿化、重新铺设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道路照明、电力部分。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 06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 06 月 29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一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正副本均可)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于2025年 05 月 15 日至2025年 0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莞市南城区雅园工业区富丽大厦501室领取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报名费及资料费共 300 元/套,售后不退,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委会三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5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公告栏及******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7.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高埗镇塘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雅园工业区富丽大厦501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单先生 联 系人:卢工
电 话:0769-****** 电 话: 0769-******
传 真: / 传 真: /
2025年 0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