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
关于邵东市2025年第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
转用项目拟使用土地告知书
文号:邵东自然资字〔2025〕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的用途:用于邵东市2025年第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周官桥乡医养中心。
二、拟使用土地的位置:邵东市周官桥乡胜利村,具体见用地范围图。
三、拟使用土地面积:拟使用土地总面积0.7603公顷,其中旱地0.0162公顷、果园0.0696公顷、乔木林地0.1184公顷、灌木林地0.0840公顷、农村宅基地0.0175公顷、采矿用地0.4512公顷、田坎0.0034公顷。
四、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执行。详见下表(该项目参照ⅱ区标准执行):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元/亩)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号)执行。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的青苗和抢搭建、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使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本告知书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可在本告知书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人民政府将******居民)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联系人:王战成联系电话:159▊▊▊▊▊▊▊▊
******资源局
2025年7月4日
******人民政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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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东市2025年第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
转用项目拟使用土地告知书
文号:邵东自然资字〔2025〕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的用途:用于邵东市2025年第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周官桥乡医养中心。
二、拟使用土地的位置:邵东市周官桥乡胜利村,具体见用地范围图。
三、拟使用土地面积:拟使用土地总面积0.7603公顷,其中旱地0.0162公顷、果园0.0696公顷、乔木林地0.1184公顷、灌木林地0.0840公顷、农村宅基地0.0175公顷、采矿用地0.4512公顷、田坎0.0034公顷。
四、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收农用地补偿区片空间范围的通知》(湘自资发〔2024〕7号)执行。详见下表(该项目参照ⅱ区标准执行):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元/亩)
地类 分区 | 水田 | 旱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田坎等农用地;宅基地、交通运输、水工建筑等建设用地 | 园地、林地 | 未利用地 |
ⅰ区 | 80500 | 66815 | 53935 | 40250 |
ⅱ区 | 72400 | 60092 | 48508 | 36200 |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抢栽种的青苗和抢搭建、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使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本告知书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可在本告知书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人民政府将******居民)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联系人:王战成联系电话:159▊▊▊▊▊▊▊▊
******资源局
2025年7月4日
******人民政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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