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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县委党校中共长沙县委党校食堂食材(2025-2027年度)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水产类)合同公告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中共长沙县委党校食堂食材(2025-2027年度)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水产类)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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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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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食堂食材(2025-2027年度)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水产类)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003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榔梨镇大园社区龙华路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灰埠社区灰埠安置区天华路25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共长沙县委党校食堂食材(2025-2027年度)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水产类)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优惠率(%)
1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食堂食材(2025-2027年度)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水产类) 其他服务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11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本项目合同金额******元,服务期为两年,优惠率为11%。2、基准价的确定:乙方每月7日向甲方提供卜蜂莲花同类产品的市场报价给甲方确认基准价,经甲方确认后,每个月的货款将在基准价(甲方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1-11%)进行结算,月周期内不做调整。3、若商品在卜蜂莲花无报价时,可参照线上标准进行定价;以线上价格为基准价,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11%)。4、包厢临时采购量少的食材定价,以乙方采购的支付凭证为结算价。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可委托甲方在附近超市采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凭证付款。5、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涨幅超过50%)时,乙方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水产类

1) 新鲜产品品质保证,需全程专业冷链保障配送到食堂。

2)所供水产品必须保证质量新鲜,需要进行加工,即去鳞、去鳃、去肚和其它要求的加工方式,确保不带有泥土、杂质或腐坏,不能存在腐烂变质现象。

3)质量标准:

冰鲜鱼类:眼球饱满;鱼腮色泽鲜红,腮思清晰,透明无异味;肌肉坚实有弹性,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消失,腹部完整不膨胀,无异味;

蟹类:完整无损,蟹盖隆起较高,蟹体分量沉重,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雌蟹有膏时,反面透黄色,轻度腥气,从蟹嘴喷出的水无臭气。

活虾类:颜色青绿、青灰、青白色,有光泽,透明状;身体完整,头身紧连,活动自如,较生猛,壳肉紧贴,肉质紧密,有韧性。

淡水鱼实行活鱼供应,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冻水产类,如熟目鱼花、熟鱿鱼卷、多春鱼、三去黄骨鱼、巴沙鱼柳、带鱼、三去平鱼块、雪鱼、冻虾、冻虾仁等冷冻水产品均由合格生产企业生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质期内。

水产品必须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禁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注:以上为日常采购品类,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类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类,需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提供,具体按实结算。如大型会议另有要求的则按照甲方实际需求提供。1、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1)质量要求;乙方需采用当日新鲜水产品,按要求加工后打氧或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再由乙方具体负责配送指定地点。(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分割、宰杀,必须满足甲方合理需求。(3)乙方必须诚信、恪守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所供货物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送货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指定地点进行配送。2、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5)新鲜卫生符合Q/JWDS 0001S-2019食品安全检测标准;(6)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GB2763-2021要求;(7)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GB2763-2021、GB2762-2017标准;(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及其他相关标准;(9)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3、配送要求1、乙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2、食材供应要求:2.1每天17:00前由甲方下达菜品配送单(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乙方按照菜品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2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乙方品类,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菜品(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菜品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乙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所购食材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出入库管理:乙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交接查验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如有争议须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乙方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中共长沙县委党校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乙方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送货单位、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交接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0、乙方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用、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检验、验收及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结算单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11%)。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按月进行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付款特别说明:本项目的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因财政资金到位延缓等因素,而影响甲方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
3.预付款保函: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5-15 —— 2027-05-14

五、服务地点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甲方要求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考核办法(考核表格详见附件。)1、考核时间安排:日常考核、每月考核。2、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乙方的食材品质、服务质量、准时送货、结算及时性等进行考核。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次罚款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3、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80%(已罚扣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甲方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官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如乙方提供的食材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组织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执行《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要求,乙方服务期满后,由甲方按要求组织验收。

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应立即与甲方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3、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

2、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组长,验收人员由甲方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验收前要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编制验收程序和验收表格等,提供履约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成果报告等。

6、验收时双方要按照合同的约定逐项逐条验收。

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小组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指导,配合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就此提出异议。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8、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饶晗 法定代表人: 何娟
委托代理人: 饶晗 委托代理人: 何娟

附件列表
  1. 考核评分表及考核扣分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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