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13标)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5-05-21 15:03******资源局******有限责任公司广绵高速LJ13标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13标)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13标)临时占用游仙区魏城镇七里村4社集体4.30亩土地,其中:农用地4.30亩(其中:园地3.86亩、其他农用地0.44亩),作为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LJ13标)临时施工便道。
二、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改变用途和范围,不按批准类型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土地使用到期后,你单位应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等设施,不得要求任何赔偿,并在临时用地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和验收。
******人民政府应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严格执行临时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使用权到期后督促用地单位落实土地复垦和验收。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自批文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资源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