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拉萨市城区市政道路二期新增箱体美化项目和太阳岛人行天桥装饰项目
******管理局
3.最高限价:915万元
二、遴选内容
通过遴选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对拉萨市城区市政道路二期新增箱体美化项目和太阳岛人行天桥装饰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招投标业务咨询等相关伴随服务。
项目实施时间:按照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项目实施地点:拉萨市。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提供报名遴选人信息表、遴选申请人承诺函、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四、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代理业绩,提供材料中将采购类和工程建设类分别列出,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提供招标投标的服务方案
3.对本项目的理解
4.拟派人员
5.纳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证明及具备开展招投标活动相关场地
6.报价方式: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收费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收费标准报上下浮动率。其他报价方式均为废标处理。
五、遴选应答时间及遴选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1日18:00分。
六、遴选办法
******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及类似业绩、专职人员、信用评价和服务方案等综合评分并排名,并按照局“三重一大”工作议事流程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单位,不再进行公告。
******管理局指挥中心(四楼东边)。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和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女士 杨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