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价:59.848353万元。
最高限价:54.315782万元,含暂列金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发布的“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0513-******。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电子文件公开发布,请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采购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请贵单位下载本工程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二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 ******街道电大路40号。
联系方式:******
2.代理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