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有限公司运输服务YS-02框架协议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运输服务YS-02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运输配送服务。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标段编号 |
内容 |
1标段 |
G****************** |
地材(砂石料等)道路车辆运输服务供应商 |
2标段 |
G************9001002 |
沥青产品道路车辆运输服务供应商 |
2.3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2.4服务时间:自领取合格通知书之日起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格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有限公司(******/)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1号银苑写字楼A座17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徐雅洁、柯英
电话:027- ******、******
******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九组
******街道白云大道银苑A座17楼
******办公室
电话:0722—******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注: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最低要求 |
1标段 |
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地材(砂石料等)材料的运输服务总量不少于100000吨。 |
2标段 |
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运输沥青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若提供的合同文件为单价合同,需附相关合同总额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列为严重失信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集团失信名单或企业“黑名单”。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最低要求 |
1标段 |
(1)第一种方式 投标人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或者(2)第二种方式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2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2标段 |
供应商近两年财务状况未发生亏损(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注:1标段中:******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银行余额对账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 |
最低要求 |
1标段 |
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牵引车辆必须大于(含)10台(车辆载重或牵引重量需25t及以上,以行车证为准)。 |
2标段 |
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牵引车辆必须大于(含)8台(车辆载重或牵引重量需30t及以上,以行车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