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HYNH[2025]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城郊镇都寮村黄地甲组路灯亮化工程已******财政局文件宁财〔2025〕9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城郊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1219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城郊镇都寮村黄地甲组路灯亮化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2193元,其中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接到投标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7幢707室购买招标文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方式及金额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及方式: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此公告后,请于 2025年5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 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地址:宁化县城郊镇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7幢707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邱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城郊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城郊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