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灌南县经济开发区零散村庄土地清理项目;
3、项目地点:灌南县李集镇张庄村;
4、招标内容:拆除房屋建筑面积20876.83㎡;
5、最低投标限价:626304.90元(30.00元/㎡),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低于该限价视为无效标处理;
6、招标范围: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南侧,肖八线西侧被工厂包围和影响企业环评的房屋及构筑物等征收内容实施拆除(具体范围以项目征收红线为准);
7、工期要求: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8、质量标准:合格,整体拆除后,应使地面平整(具体要求按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拆除后地面标高应与现有门前路面标高一致。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地下隐蔽设施(含地下建筑物基础)、室外其他拆除物拆除以及场地清理平整、拆除物残值回收等;拆除施工前,具体拆除项目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否则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出场,拆除结束后做到现场平整、外部整洁、工程绿网全覆盖;
9、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4、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安全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项目安全保证金。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完成合同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办公室;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6 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六、中标人确定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法中标;本项目设最低限价(31.5元/平方米),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有效投标报价最高且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中标人。最高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 址: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街55号
联系人:贾义伦
联系电话:******
报 价 单
序号 |
拆除建筑面积 |
拆除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20876.83㎡ |
1、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报价。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拆除工作。
(3)我方承诺施工满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
(4)我方承诺施工结束后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根据报价单格式填入单价和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单价和总价不对应的以单价乘以面积计算投标总价。
5、本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投标人报价需综合考虑。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