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河县集中供热“一城一网”项目一热源扩建及一次管网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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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柳河县集中供热“一城一网”项目一热源扩建及一次管网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柳河县河北新区军民东路与北环城路交汇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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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柳河县河北新区军民东路与北环城路交汇处,原利民锅炉房用地范围内,本项目热源厂厂区内(东经125.******8,北纬N42.******3)1、拟扩建配置 DHW116-1.6/130/70-AII锅炉1台,新建建筑物,锅炉房由锅炉本体;煤仓间、输煤栈桥;引风机室、空压机室及除渣间、除渣栈桥组成;2、对现有4台64MW锅炉进行超低排放的改造,改造后两用两备;改扩建后额定总供热面积为500万㎡。3、对煤场及灰渣场进行全封闭措施的整改,主要包括:煤场围栏建设、煤场地面防渗、煤场喷淋系统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等。4、改造敷设供热管网(全部为原位置管线扩径替换原有管线)不涉及穿越工程,总长度为2478.1m×2。本项目总投资为12768.1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有限公司处理厂)处理达到达标后排入一统河。
2、新建DHW116-1.6/130/70-AII燃煤锅炉1台,采用SNCR+SCR联合 脱硝→炉内脱硫及增湿活化脱硫→低压旋转喷吹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处理,经新建80m高,内径3.84m烟囱达标排放;超低排改造锅炉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省煤器(1)—省煤器(2)—布袋除尘器—引风机—脱硫塔工艺处理,经原有90m高烟囱达标排放。确保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和《通化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全域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超低排放要求。烟囱采样部位要设置永久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储煤场采用全封闭结构,渣仓、运输过程篷布遮盖、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及洒水等,厂界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安装时设计加减振垫、消声器和隔声罩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4、职工生活垃圾、锅炉灰渣、脱硫副产物、废布袋、废催化剂、废树脂。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飞灰、炉渣、脱硫副产物全部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树脂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