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关于抽选评估机构的公告(2025)10号
根据《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市土地评估业务,我中心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饶朝平、吴艾文国用(2010)第W******号和韩燕文国用(2008)第W******号
二、项目概况:
饶朝平、吴艾文国用(2010)第W******号和韩燕文国用(2008)第W******号地块位于锦山镇农副产品综合贸易市场商住区地段,面积分别为170平方米、85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评估目的:界线调整地价评估)
三、报名材料:
1.评估机构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备案土地评估资质的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
6.业绩证明材料;
7.承担评估事项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8.电子扫描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近3个月缴纳社保清单需额外提交纸质版原件外,现场报名仅需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四、土地评估报告被抽查不合格的机构,不接受其报名材料。
五、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请各评估机构于2025年3月21日上午9:30至11:30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0室,逾期则不受理。联系人:唐劲,联系电话:******。
文昌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交易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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