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医院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谈判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X******H;
******医院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200000.00元。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医院血气分析仪采购,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属于医疗器械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5月22日起至2025年05月28日12: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3.方式: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3.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3《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回执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线上上传: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 日12:00时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签字后的正本响应文件完整扫描件)上传到云南省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
2.线下******医院秀山分院六楼会议室(玉溪市通海县西街68号)线下递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8日15:00时(北京时间)。
******医院秀山分院六楼会议室(玉溪市通海县西街68号)。
3.谈判规则:
3.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未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准时在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参与谈判。
七、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期限:2025年05月22日起至2025年05月28日12:00时止;
******医院官网(******/******有限公司官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街道富善街3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郭秋蓉
电 话:******
日 期: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