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7竹山县竹坪至东垭子段改扩建工程(路面工程)(HBZS-202509GL-******1)
第一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出以下澄清: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原公告内容:“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叁级及以上达标证书;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更正为:“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