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城关镇文体中心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城关镇文体中心项目(EPC)已由岚皋******改革局以岚发改社会﹝2025﹞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岚皋县住******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相关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岚皋县城关镇号房湾社区;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26.6平方米,球场按照南北方向布设,面积约为828平方米;场馆采用四周固定式、中间开合式结构电动遮雨顶棚,总面积2800平方米,其中中间开合面积1300平方米,西侧设置舞台,南北东三面建设合围式看台,场内设置卫生间、休息室、管理用房、游客中心、商业用房等;
2.3 项目总投资:1990.06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使本招标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及满足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及后续移交等全部工作,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设计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岗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2.2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 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或二级结构工程 师注册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 明材料;
3.2.4 拟派项目经理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含企业信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4.2 在“信用中国 ”中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中未被记录“不良信用 ”信息。
3.4.3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且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5.2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30日09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30日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jy.cn)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 jy.cn)下载、查看电子 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 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 sxt 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 PDF 加密压缩的 rar 格式)。
9.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 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河 滨大道17号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96号 |
联系人: |
邱先生 |
联系人: |
汪丽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725400 |
725000 |
******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