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市民中心)/****** 通信地址:六合区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天嘉检测食品、保健品检测中心项目 | ******街道六合智创城 A座13楼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租用厂房,建设检测中心(实验室)用于食品、保健品检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检测分析食品样品5000个、保健品样品1000个的能力,项目不涉及生物、医药检测。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实验设备、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台面、地面清洁废水)经企业自******街道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远期排入六合区雄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柜+收集管道+SDG+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 DA001 排气筒排放(排气口距离地面约63m);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加盖,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噪声源须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的位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废试剂瓶、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石英砂过滤器、废活性炭过滤器、废紫外灯管、污泥、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处置时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废样品(未沾染化学试剂)、超纯水制备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