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管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县级审批部门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审批的,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此文件审批权限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均以本通知为准。
******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
******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本)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以外的全部项目。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谷物磨制、饲料加工:含发酵工艺的项目。
(二)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木材加工、木制品制造: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3.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三)家具制造业
4.家具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四)造纸和纸制品业
5.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项目。
(五)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生物质燃料加工:全部项目。
(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全部项目。
(八)化学纤维制造业
9.化学纤维制造业:全部项目。
(九)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全部项目。
(十)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
1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项目。
12.陶瓷制品制造:全部项目。
1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全部项目。
(十一)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钢压延加工:全部项目。
(十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全部项目。
(十三)金属制品业
16.金属制品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四)通用设备制造业
17.通用设备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五)专用设备制造业
18.专用设备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六)汽车制造业
19.汽车制造业:全部项目。
(十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运输设备制造业
20.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和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21.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全部项目。
22.摩托车制造:全部项目。
(十八)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九)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酸洗、使用有机溶剂的项目。
(二十)仪器仪表制造业
25.仪器仪表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二十一)其他制造业
26.其他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二十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7.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以外的项目。
(二十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以外的全部项目。
(二十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9.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全部项目。
3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全部项目。
(二十五)卫生
******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500张及以上床位医疗单位的项目。
(二十六)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32、新建、增建铁路:全部项目。
33.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全部项目。
3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项目。
(二十七)核与辐射
35.输变电工程、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全部项目。
36.核动力厂、反应堆;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设施;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设施;铀矿开采、冶炼;其他方式提铀;铀矿地质勘查、退役治理;伴生放射性矿:全部项目。
37.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全部项目。
38.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全部项目。
(二十八)涉密工程
39.绝密工程以外的全部项目。
(二十九)跨县(市、区、开发区)的项目
40.跨县(市、区、开发区)的全部项目。
******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并审管发〔2025〕10号)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管理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外,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县级审批部门审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审批的,其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此文件审批权限执行。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均以本通知为准。
******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
******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本)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以外的全部项目。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一)农副食品加工业
1.谷物磨制、饲料加工:含发酵工艺的项目。
(二)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木材加工、木制品制造: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3.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三)家具制造业
4.家具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四)造纸和纸制品业
5.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全部项目。
(五)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7.生物质燃料加工:全部项目。
(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全部项目。
(八)化学纤维制造业
9.化学纤维制造业:全部项目。
(九)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全部项目。
(十)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
1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项目。
12.陶瓷制品制造:全部项目。
1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全部项目。
(十一)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钢压延加工:全部项目。
(十二)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全部项目。
(十三)金属制品业
16.金属制品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四)通用设备制造业
17.通用设备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五)专用设备制造业
18.专用设备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六)汽车制造业
19.汽车制造业:全部项目。
(十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运输设备制造业
20.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和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21.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全部项目。
22.摩托车制造:全部项目。
(十八)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十九)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酸洗、使用有机溶剂的项目。
(二十)仪器仪表制造业
25.仪器仪表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二十一)其他制造业
26.其他制造业:有喷漆工艺的项目。
(二十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7.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以外的项目。
(二十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以外的全部项目。
(二十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9.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全部项目。
3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全部项目。
(二十五)卫生
******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500张及以上床位医疗单位的项目。
(二十六)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32、新建、增建铁路:全部项目。
33.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全部项目。
34.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项目。
(二十七)核与辐射
35.输变电工程、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全部项目。
36.核动力厂、反应堆;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设施;放射性污染治理项目;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设施;铀矿开采、冶炼;其他方式提铀;铀矿地质勘查、退役治理;伴生放射性矿:全部项目。
37.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全部项目。
38.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全部项目。
(二十八)涉密工程
39.绝密工程以外的全部项目。
(二十九)跨县(市、区、开发区)的项目
40.跨县(市、区、开发区)的全部项目。
******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并审管发〔202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