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娄烦县道仁沟100mw风电二期项目 | 太原市娄烦县南部山区,风场范围涉及娄烦县马家庄乡、天池店乡、娄烦镇等乡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12台8.34mw风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功率8.26mw),各风电机组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一期道仁沟220kv升压站,在升压站内扩建1台100mva主变。 | (一)施工期要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绿色施工。严格控制土地扰动面积,限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保护生态植被,坚决制止滥砍乱伐,施工结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并做好后期维护。严格落实山西省、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及土方堆放全覆盖、出入车辆清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施工道路要实施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有效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生产生活区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噪声达标。建筑垃圾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杜绝因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营期要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项目依托一期工程升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作为站内绿化、道路用水,不外排。升压站站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废变压器油、废风机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一期工程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临时贮存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防渗要求来执行,并在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明显标识,加强危废管理。严格落实主变区、箱变区的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高度重视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把生态保护恢复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优化风机布置和道路走向,灵活选址选线,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生态恢复方案和林地复垦方案,避让乔灌林、采用降低生态破坏的设备运输方式,避免或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对自然景观的影响。要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风电机组区、进场进站道路区、输电线路区,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检修道路要加强边坡治理,施工结束要及时栽种适宜植物进行生态恢复,有效减轻水土流失。 (四)着力推进工频电磁场防治措施。升压站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运行,确保升压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 已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