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八条之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环评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表 | 亚洲植物纤维素产业化研创基地项目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综合保税区厂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年5月23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有限公司-亚洲植物纤维素产业化研创基地项目-公示稿.docx